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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到位

发表于2014-07-16

从本月起,我市统一调整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按照省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7806 元的统计数据,我市调整了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2014 年7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期间(以下简称当期缴费年度),我市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013 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即2390 元;上限为2013 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即11952 元。

灵活就业人员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分2390 元、3187 元、3984 元、4980 元4 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月缴费478 元、637.4 元、796.8 元、996 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为3984 元,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建账户(月缴费398.4 元)或不建账户(月缴费254.98 元)


发表于20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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