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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想要安全买房 首先要把房屋信息查仔细

发表于2014-11-28

在商品房买卖中,往往会有部分“粗心大意”的购房人,在选房时不注意房屋的具体信息,看到自己心动的房源就匆匆下手;或者有部分房屋销售人员有意隐瞒、误导购房人,从而导致购房人的资金出现风险,引发购房矛盾纠纷。楼主提醒各位小伙伴,应该注意记牢购房“三步曲”,才能有效避免购房风险。

第一步:房屋信息查仔细

    过去,有部分购房者出现过因为没有仔细核查商品房信息,从而导致购房纠纷的情况。一些购房者在看到自己满意的房源后担心被其他人买走,没有仔细查验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就匆匆交易,最终导致自己蒙受损失。

为此,购房风险提示提醒市民,在购买房屋之前,首先必须要查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初始登记证明)所记载的房屋权属人与出售人是否一致;同时,要仔细查看房屋销售现场公示的项目规划总平图、项目测绘报告、提示等相关文件资料,看看这些信息与现场工作人员介绍的是否一致,如果发现有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核实清楚。

在选定意向房屋后,就可以通过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系统或登录成都市透明房产网查询房屋的面积、价格、房屋是否处于可出售的状态等各种详细信息,确认自己选中的房屋是可以购买的。

同时还要查仔细的是,在跟接待自己的销售人员接触时,应当与佩戴有经纪执业铭牌的销售人员联系。

 第二步:签订协议要慎重

在选好房屋之后,就要签订相关的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了,在下笔签字之前一定要慎重。

购房风险提示提醒市民,在与房屋出售人签订相关协议之前,应该重点确认这些条款:房屋计价方式、付款方式、面积补差方式、房屋交付条件及时间、产权办理约定、违约责任划分等等,把这些条款仔细阅读并慎重考虑后再行签订。

购房风险提示还提醒市民,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及时督促开发企业进行合同备案,取得《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第三步:是谁收款要确认

    合同签好了下一步就是付款了,到了这里也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市已经实行了商品房预售款制度,并在开发项目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了项目预售银行和专户账号,市民在缴纳房款时,应该仔细核对所交款项是否交入银行预售款专户,只有进入专户的钱,才能处于被状态,保证钱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如果发现账户不对,应及时提出异议,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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