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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小贴士买房时出现这6种情况 可追究中介责任

发表于2016-11-08

房屋中介带领买房人看房时,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房屋中介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导致买房人受损,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隐瞒房屋弊端

在联系不上出卖人,承租人不看房等特殊情况下,中介机构会带领买受人看其他类似房屋。如果根据替代房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可能就房屋的装修、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问题产生争议,影响合同顺利履行。

2、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由中介机构提供格式文本,只有合同的核心内容,如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其余事项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实践中,部分中介机构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容易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未将双方口头达成一致的条款载入合同。

3、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二手房的性质复杂多样,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对于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农村房屋等特殊性质房屋的交易有规定。部分中介公司审查不严,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引发大量纠纷。

4、审查不到位

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登记权人与出卖人是否一致、询问权人的婚姻状况、要求共有权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诺等。而有些中介机构未尽到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义务,导致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者无法履行。

5、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在二手房签约之前,部分中介公司为了以较低的税金吸引买卖双方,制造出总价款较低的网签合同,用于申报税款,而包含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未进行备案。这种操作方式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同时也给一些当事人恶意不履行合同提供借口。在房价大幅上涨之后,卖房人可能会以此为借口主张合同无效。

6、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

在交易的时候,少数中介机构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开具虚假社保证明。中介机构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也由于整个交易建立在违法与欺诈的基础上,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法院确认无效。


发表于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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